赣医学字〔2019〕24 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促进学校文明宿舍建设,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实现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宿舍标准
1.宿舍成员思想积极向上,情趣高尚;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2.宿舍成员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无考试舞弊行为,一学期内不超过2人次补考。
3.宿舍达到学校统一规定的“干净、整洁、无睡懒觉”的具体要求;宿舍文化建设高雅、清新,彰显青春活力,充满正能量。
4.宿舍成员无违反《赣南医学院宿舍(公寓)管理规定(修订)》等校纪校规的行为;一学期内无受到学校处分情况;一学期内无晚归、外宿现象。
二、检查制度
1.定期检查:各学院辅导员每天定期巡查学生宿舍;各学院组织所属学生会成员每周相对固定时间,统一检查所属宿舍。
2.不定期检查:由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和所定点联系学生公寓的干部职工,每周根据情况需要,检查所属学生宿舍。
3.全面检查:学工处宿管科会同学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和各学院班干部,每周定期分区域检查所有宿舍,检查结果每周公布。
三、检查标准
优秀:宿舍干净整洁、垃圾篓及时清理、桌面无灰尘且用品摆放整齐、床上用品和衣物摆放整齐、房间无异味、无睡懒觉。宿舍文化建设高雅、清新,彰显青春活力,充满正能量。
合格:地面干净、桌面较整齐、衣物不乱挂、床上用品较整齐、无睡懒觉。
不合格:地面有明显的垃圾或床上用品、桌面不清理或有睡懒觉现象或者有其它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的情况。
四、组织和管理
1.检查人员可由学生工作处、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和所定点联系学生公寓的干部职工、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学院学生分会人员组成。
2.检查人员应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
3.各相关检查单位具体负责检查结果的统计与通报。
五、评比办法
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形式,设立“文明宿舍”和“文明宿舍先进个人”两个奖项,综合评比每学期评选一次。
1.“文明宿舍”评选方法:采取各学院推荐和学工处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在听取楼层同学、管理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每周检查结果、每月汇总情况和综合相关情况评选。
2.“文明宿舍先进个人”:所在宿舍必须是“文明宿舍”。采取学院推荐和学工处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在听取楼层同学、管理员意见的基础上评选。
3.评比确定:各学院按照表彰文件按照 1:1.2 的比例推荐到学工处。学工处综合每周全面检查的情况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4.优先考虑:积极参加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宿舍管理科组织的与寝舍有关的活动;宿舍内有 2 人以上获校级“三好学生”或 3 人以上获校级奖学金;有好人好事、见义勇为行为的宿舍。
5.学期内在宿舍文明检查中有一次不合格的寝舍和违反其他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取消宿舍成员本学期参评资格。
六、附 则
1.各学院文明宿舍评比办法可依据本办法制定。
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 2019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