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流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01

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流程

学生申请后,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初评

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初评、班级公示

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院层面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处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办公会或校教育基金委会)

校长办公室印发奖助学金表彰决定或评审结果通报

学工处根据表彰决定或评审结果名单报送财务处

学校财务处将奖助学金打入获奖助学生本人银行卡帐号

上一条:征兵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流程

下一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校内站点·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     邮编:341000     联系电话:0797-8169710

This page's design and content © 2010-2015 .gmu.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