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医学字〔2021〕63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寒假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2月20日。请各学院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要求,认真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留校安排
1.1月15日之后,黄金、章贡校区学生宿舍实行假期运行管理,留校学生住宿采取相对集中的原则。
2.1月10日前,各学院将《寒假留校学生名单汇总表》《寒假留校学生管理负责人信息统计表》《寒假留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书》,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学工处宿管科黄顺。
3.1月15日前,寒假离校学生通过“赣医移动学工”APP中的“假期离返校登记”填报离校信息,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二、学生留校原则
1.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确因公(教学计划、科学研究、竞赛培训、社会实践)或居住地为疫情中高风险区等特殊情况的留校学生,可按照程序办理假期留校。
2.学生留校申请、审批程序通过线上办理,未在线上申请或申请未审批通过的学生不得留校住宿。
3.因公留校的学生,由用人部门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负责,两个部门分管领导需分别签订《寒假留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书》。学生留校期间的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
三、学生留校程序
1.线上申请。学生本人通过手机APP或电脑登录移动学工提交申请,同时上传家长签字(含联系电话)截图和本人签字的《寒假留校学生安全承诺书》,并告知班主任申请审批。因公留校的学生紧急联系人、电话请填写:带教老师或留校所在部门负责老师信息。(留校申请截止时间1月7日)
手机端:登录“赣医移动学工”APP→更多→假期留校申请→跳转页面“确认”→点击右上角的+号→填写信息办理。
电脑端:登录学工系统,进入办事大厅,搜索假期留校申请,点击办理。
2.线上审批。班主任登录“赣医移动学工”APP→点击事务待办→审批学生留校申请。
3.名单汇总。学工办负责人登录学工系统,登录后,选择学工大厅→公寓管理模块→选择统计查询菜单→假期留宿人员查询子菜单→点击高级查询→填写所管理的学院和假期类型(寒假留宿)→导出已审核通过名单。
四、留校住宿管理
1.留校住宿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要求,凭校园卡进出宿舍楼。无学生住宿的楼栋封闭管理。
2.各学院根据留校情况,分校区统筹安排1-2名留校学生负责人(男女至少各设1人),协助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及时关心留校学生,时刻掌握留校学生动态。
3.各部门切实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细化人员管控和疫情防控方案,每日值班巡查楼栋,做好巡查记录。
五、留校工作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全体师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要求,有序开展各类实习实践活动,未经许可不得以学校名义外出开展活动。
2.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工作职责,对留校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和交通安全、心理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3.各学院要建立寒假留校管理群(寒假留校工作结束随即解散),相关后续管理和通知等事项通过群内发布。
4.如有其他疑惑,可联系
章贡校区联系黄顺老师,电话:13576766996;
黄金校区联系彭立嵘老师,电话:18907079197
附件1:寒假留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书
附件2:寒假留校学生安全承诺书
附件3:寒假留校学生管理负责人信息统计表(另附)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1:
寒假留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书
签订学院(部门):
为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安全工作,特制订本责任书,各学院(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一、责任范围
1、严格落实假期留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学院(部门)党政一把手为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2、各学院指定一名领导为留校学生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
二、责任内容
1、负责对留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留校学生签订《寒假留校学生安全承诺书》;
2、负责不定期对留校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排查并登记,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彻底消除;
3、定期召开留校学生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安全工作有关情况;
4、成立“假期留校学生安全工作小组”,责任落实到人。
本学院(部门)对《寒假留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书》中各项规定已认真阅读,将认真遵守并执行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研究决定由 同志全面负责假期留校学生安全工作。
学院领导签字: 学院(部门)公章:
日期:
附件2:
寒假留校学生安全承诺书
本人寒假期间自愿申请留校住宿,并已和家人协商一致。留校住宿期间,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以下承诺:
1.本人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假期留校学生管理的各项规定,倡导校园安全文明、维护校园环境秩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服从教育管理安排;
2.自觉遵守假期作息管理制度、晚归登记制度(宿舍闭寝时间为22:30—次日6:30),未经学院负责老师批准,不得在外留宿;
3.坚决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严格每天6:00-21:00期间三次体温监测,关注身体状况和体温变化。一旦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向宿舍管理员、班主任报告,并按规范流程就诊。
4.不擅自离校,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出校门,外出注意交通安全,不乘驾“三无车辆”;
5.注意防火、防盗、用电安全,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违规用电、不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妥善保管私人物品,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6.不参与非法社团组织,不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类集会、游行,言行文明。注意个人饮食卫生安全,不滋事、不参与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违纪违法活动。
7. 留校期间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向学院报告信息。以上内容本人已认真阅读,留校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承 诺 人(签字): 联系方式:
负责老师(签字):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