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培养优秀人才,根据《赣南医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赣医发〔2006〕32号),现启动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届全日制在籍毕业生(不含留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校期间综合总测评列同年级同专业前30%;
(四)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医院规章制度,较好的完成实习任务,各项考勤无旷缺;
(五)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到艰苦行业和地区就业及服务西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六)本科生须达到获得学士学位条件,专科生须达到获得毕业资格条件;
(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未达标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
(八)离校前有不良表现的获奖者,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评选程序
(一)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填写《赣南医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一),报所在学院审核。
(二)学院讨论推荐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二),报学工处审核,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学校审核通过,公布2016届优秀毕业生名单并下文通报表彰。
四、评选人数
优秀毕业生人数为2016届全日制在籍毕业生总人数的15%。
五、工作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二)请各学院于5月12日前,将推荐名单电子版发送至88335395@qq.com,并将推荐名单纸质版报送至学工处127办公室。
监督和咨询电话:8169724 罗老师。
附件一:赣南医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二:赣南医学院2016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三:赣南医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3月23日
赣南医学院2016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2016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